《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创刊于1985年1月,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药学会主办、北京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承办的学术刊物。
办刊历史
1985年1月,《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创刊,以季刊发行。
1999年,该刊刊期改为双月刊。
2010年,该刊刊期改为月刊。
2014年,南方医院与北京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合作,将《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广州编辑部设置在南方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该刊刊期分为上半月刊和下半月刊,上半月刊由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药理所负责,编辑部设在北京。下半月刊由南方医院负责,编辑部设在广州。12月,该刊成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2015年,该刊刊期改为半月刊。
报道内容
《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主要报道中国临床药学及相关领域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有关临床用药的基础研究,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药物动力学、血药浓度监测以及有关医院药学学科的研究成果与实践。
主要栏目
《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主要栏目有论著、综述。
读者对象
《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主要读者对象为临床药理工作者;临床医师、药师、药理学及毒理学工作者、医药院校的师生以及从事药品研究、生产、管理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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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刊理念
《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办刊理念是促进中国国内与国际的学术交流;宣传与药物评价有关的药品管理学与药物治疗学的水平。
投稿指南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逻辑性、实用性、指导性和可读性。
2.文稿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引用资料请附参考文献。全文(包括中、英文摘要、图、表和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3.作者单位负责审查稿件的真实性、保密性和未一稿两投。若属基金资助,或国家攻关项目,或获科技成果奖,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请注明并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4.投稿内容务必真实,请勿一稿两投或抄袭别人稿件,或私自发表别人的研究成果或资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投稿人自负。
5.文责自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编辑部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请作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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